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5.08.2 新闻来源:浙江省检察官进修学院
为提升全省基层检察室队伍整体素能,推进全省基层检察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转、实质化运行,7月21日-7月25日,省院在学院举办全省“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专题培训班,参训学员包括各市院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基层检察室主任,共128人。本期培训班还有1名来自对口援助地区(青海检察机关)的学员。
开班仪式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焉军在开班仪式上总结了全省“枫桥式检察室”的建设情况,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深化“枫桥式室检察室”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明确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枫桥式检察室”高质效发展。三是要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的整体效益。
省院政治部副主任许存真主持开班仪式。
夯实理论基础
为夯实基层检察室理论基础,全面提升服务基层、参与治理、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省院综合指导处处长高德清从目的、职能、方法等六个方面为学员讲解《基层检察室建设基本理论》。
精进检察实务
在检察实务方面,培训班不仅邀请省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俞炜、省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胡卫丽、省院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赵戬、杭州市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王籽佳分别讲解四大检察实务,还针对“枫桥式检察室”的工作需求,特意邀请省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莫舟强讲授控告申诉检察实务,邀请乐清市院柳市检察室主任南俏俏讲授《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技巧》。
提高综合素能
本次培训精准把握工作需求,着力开拓创新视野,邀请省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乃锋讲授《检察人工智能》,引导学员将检察室扎根基层的优势与数字检察的先行优势相结合。另外还应培训班学员需求开设《综合文稿写作》,省院综合指导处处长高德清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写作技巧,增强了学员的综合素能。
促进交流研讨
培训凝聚做好基层检察室工作的共识,着力搭建交流互助平台,精心组织了三次交流研讨活动:培训首日安排市院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基层检察室主任上台分享实践经验与工作亮点;晚间开展分组讨论,就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培训后期组织“基层检察室建设理论研讨”,集中展示学习研讨成果,进行总结提升。
本次培训是浙江省检察机关首次举办“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珍惜学习机会,通过专题授课、交流研讨,系统掌握了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学员们纷纷表示收获丰富,下一步将坚持学以致用,积极履职作为,推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取得更大实绩实效。